潜江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潜铁护(2016)2号
关于开展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铁护[2016]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净化铁路运输安全环境,消除铁路运输安全环境隐患,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在全市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1.清除铁路沿线各类隐患。
2.加强铁路沿线治安整顿。
二、整治内容
(一)隐患整治方面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市铁路沿线隐患共有26处,其中:一类隐患4处,二类隐患8处,三类隐患14处。(见附件)
(二)沿线治安整顿方面
涉路矛盾纠纷调处、铁路沿线各类重点人员管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整顿等。
三、治理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各区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要针对本辖区暴露出来的安全环境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时间节点、治理内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和治安整顿。
2.明确主体责任,开展联合治理。各区镇办事处牵头对辖区各类隐患开展依法整治。对违建物要进行拆除或搬迁处理;对不符铁路安全规定的场所要予以关闭、停业整顿;对安保区的堆土、垃圾迅速组织清理;对破坏的铁路防护设施,要恢复原状。铁路企业、铁路公安要提供隐患清单,为区镇处提供整治技术指导,做好本单位隐患整治任务。市公安局要强力推进路地公安机关警务联勤联控机制高效运行,铁路沿线各派出所要与当地护路组织一道做好治安环境整顿工作。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治理责任。市成立督查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监督,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因隐患未得到治理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4.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安全管理。各区镇办事处要通过此次治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完善工作举措,制定与铁路部门定期沟通协调、安全巡查、信息通报、联合督办、应急处置等有效制度。同时,加强对铁路沿线群众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通过建立健全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管行为。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办事处护路办和铁路企业、铁路派出所要指定一名人员,加强与市护路办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本地本部门治理工作进度情况。8月3日前,将当地治理工作总结报市护路办邮箱。联系人:刘军峡,电话:6296039,电子信箱:2539357864@qq.com;。
潜江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附件:
《市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清单》
主题词:2016 铁路沿线 专项整治 通知
报送:省铁护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市综治办、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潜江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