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路联防工作要为铁路走向市场创造稳定的路外安全环境
货运组织改革是铁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铁路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做好护路联防工作,为铁路走向市场创造安全稳定的路外安全环境是护路队伍不可推卸的责任。
承担起“铁道卫士”责任
深刻认识加强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管内干线、提速线路、新开通线路的护路联防工作。重点关注客车、客线安全,对影响和危及线路治安安全的隐患和问题反复排查,迅速解决,超出能力之外的安全隐患问题,通过与公安、安监、工务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联手整治,重点做好压减路外伤亡事故工作。对于新开通的线路,突出爱路护路、铁路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于环线、支线的铁路线路,突出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区段的巡查和闲杂人员的清理,加强与专用线相关单位的沟通和线路重点部位通
道的治安监控。
认真落实“工作重心在基层、岗位战场在一线”的护路工作理念,护路系统专(兼)职人员坚持“两眼朝下看、双脚往下走、力劲往下使、全心往下沉”地做工作,干部带着课题走“线路”、深入“基层”,帮助、指导地区护路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护路联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充分发挥专业护路队伍优势的同时,还要借助政法、综治等地方政府部门,电视台、报纸等信息传播平台。护路联防组织只有承担其“桥梁纽带”作用,铁路运输安全才能更好地得以保证。
一是积极与当地政法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联合调研的方式,从铁路工作专业的角度提供处理涉路安全问题的方案,尽量争取地方政府部门对涉路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是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等手段,提高护路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宣传对象不断讲政策、讲法律、举案例、谈危害,将铁路沿线不稳定因素转化为维护线路治安的积极力量。
三是不断提高地方护路员的护路积极性,尤其集二线、临策线经过的牧区,发现具有较强爱路护路意识的地方农牧民,积极争取并发展为地方护路员,从风俗人情相似性的角度优化护路力量。
彰显“沟通协调”的作用
一是对护路联防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赢得理解,取得支持,同时对上级要求报送的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确保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
二是借助路地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影响铁路路外安全的问题,将建议转化为工务、安监、铁路公安等部门共同解决问题的措施,实现工作联手、部门联合、问题联治、信息联通。
三是充分利用安全联控信息平台,不定期将护路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源”提报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解决措施,实现护路问题联防联控。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思想认识建设。作为护路联防工作人员,适应市场就是确保线路路外治安安全,防止牲畜上道挡停列车,严控路外伤亡事故,这有利于提高铁路运输效率,进而增加铁路经济效益。
二是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在铁路系统内部,护路组织要在“配合、辅助”上下功夫,实现与铁路公安、安监等具有执法权、行政处罚权部门的协作;在路地之间,要在“统一”上下功夫,与地方政府形成“统一研究策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检查督导、统一考核验收”的工作格局。
三是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路地联席会议、检查督导、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等制度建设,使做好护路工作有“法”可依。强化护路组织与公安组织的“辅助”、护路组织与地方关联部门的“统一”
的机制建设,使护路工作定位清晰。
四是不断加强护路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使护路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熟悉必要的法律知识和铁路安全常识;其次要完善大护路队伍,发挥专职护路干部队伍“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的纽带作用,形成“组织协调责任体系”,发挥各护路所专职护路队伍的巡防作用,形成“专职护路巡防责任体系”,发挥兼职护路队伍的协防作用,形成“义务护路责任体系”;最后要规范队伍管理,做到护路线路长,但队伍“散”而有序,护路工作面广,但队员工作“繁”而聚焦。(呼和浩特铁路局护路办 翟鹏 郭可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