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积极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学用活动
余某某成新条例实施后潜江市被处罚第一人
元月6日,余某某接到一张被行政处罚500元的“罚单”,成为依据2014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被处罚的潜江市第一人。
2014年1月5日14时许,市铁路护4号网格员向市铁路护路网格管理指挥中心电话报告:汉宜线K976+359M处有人燃火烧荒。接报后,指挥中心一面要求网格员监控火势,一面协调铁路派出所依法处置,同时通知路段所在地后湖管理区护路组织配合工作。经潜江铁路派出所所长成旭在第一时间带队现场查明,监利籍农田承包人员余某某在距离铁路200米处承包田地燃火焚烧杂草,因风势过大大火将下行K976+359M至K976+759M铁路防护林木烧毁。潜江铁路派出所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了如上处罚。后湖管理区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对余某某进行了教育,制定了防范协议。
潜江市为了宣传《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采取了多种方式方法。一是印制发放了6万份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公开信。二是已安排进入市2014年普法目录。三是在广泛动员市民和各级护路组织参加的同时,还动员市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记者协会、诗词协会等协会会员和中小学生参加中央护路办组织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征文活动。四是潜江铁路派出所已与几家企业联系,采取企业冠名赞助、组织自愿者发放方式,春运期间,在车站出入口发放新条例宣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