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规范
(试 行)
为更好地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任务,确保全市铁路运营线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规范。
一、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建设规范
(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体制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由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领导,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地方、铁路有关部门和铁路沿线基层单位各负其责。
(二)市铁路护路联防组织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综治办、铁路沿线镇区办事处及铁路部门负责任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人,市委政法委有关科室负责人,铁路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为副主任。
(三)区、镇、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组织
区、镇、办事处在同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内设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同级党政办、综治办、人武部、团委、中心学校、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副主任兼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为副主任。铁路公安派出所管段驻点民警可配备为副主任。区、镇、办事处成立铁路联防队,队长由铁路护路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和铁路沿线村治保主任组成。
(四)村(社区)铁路护路联防组织
1、建立村(社区)级铁路护路联防组织。支部书记为组长,治保主任为副组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民兵连长、村民小组长为成员。治保主任负责护路联防日常工作。
2、聘请铁路护路网格员。创造条件逐步建立铁路护路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并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实行联网运行。在城区,按照铁路沿线400户左右划分一个网格(尽可能与我市现已划定的社会管理网格一致),配备1名铁路护路网格员;在镇村,按照铁路沿线每3公里左右或按每个自然村划为一个网格,配备1名铁路护路网格员。铁路护路网格员由区、镇、办事处负责管理,与市网管中心、铁路派出所管段驻点民警保持紧密业务联系。护路网格员由村(社区)治保(调解)主任推荐,镇区办事处铁路护路办公室审批。
(五)各级铁路护路联防组织的职责任务
1、市、镇(区、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在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狠抓护路联防责任制落实;指导有关部门依职责开展护路联防工作,协调处理护路联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营造爱路护路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意识。
2、市、镇(区、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职责任务
各级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是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掌握铁路治安形势和护路联防工作情况;针对各类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②贯彻党委、政府和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关于维护铁路治安的指示、决策,根据总体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摸排整治、落实护路责任制;组织有关方面和铁路护路联防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组织开展平安建设联创活动;对重点问题予以督办。
③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工作经验,组织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工作档案、台帐。
3、区、镇、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队职责任务
①在村(社区)护路联防组织配合下,摸排、掌握辖区内铁路周边情况及涉铁治安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③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④组织开展护路巡查,防止发生治安问题。
⑤指导并带领村(社区)护路联防组织、铁路护路网格管理员,掌握耕牛养殖、“五残”人员、顽劣儿童、释解人员及废旧收购点等各类情况,落实看管、监护责任。
⑥保护涉铁发案现场,协助地、铁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⑦组织群众参与铁路抢修救灾。
⑧建立、完善护路工作档案、台帐。
4、村(社区)铁路护路联防队职责任务
①在铁路护路网格管理员配合下,摸排、掌握辖区内铁路周边情况及涉铁治安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③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④组织开展护路巡查,防止发生治安问题。
⑤指导并带领辖区铁路网格管理员,掌握耕牛养殖、“五残”人员、顽劣儿童、释解人员及废旧收购点等各类情况,落实看管、监护责任。
⑥保护涉铁发案现场,协助地铁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⑦组织群众参与铁路抢修救灾。
⑧建立、完善护路工作档案、台帐。
5、铁路护路网格员的工作职责任务
按照《潜江市汉宜铁路护路网格员条件、职责及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落实。
二、铁路护路联防制度建设规范
(一)例会制度
市、镇(区、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地、铁联席会议)制度。
l、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可随时召开。
2、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地、铁有关单位参加。
3、工作例会议程一般为通报治安情况,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确定奖惩事项等。
4、工作例会应建立台帐,记录会议内容和精神,必要时可形成会议纪要。
5、下级工作例会精神和文件应及时报上级护路办备存。
(二)工作协作制度
地、铁工作协作实行“六联”,即:涉铁案件联办、矛盾纠纷联调、突发事件联处、重大活动联动、治安环境联防、平安建设联创。
1、地、铁公安机关在办理涉铁刑事、治安案件时,应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但在案件线索的初查、调查取证、勘察、传讯、拘押嫌疑人等具体环节上应通力协作,铁路公安机关不易处理、不便处理的问题,可由地方护路办和公安机关落实处理。在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中要协同作战、分工合作,统一协调。
村(社区)铁路护路联防组织、护路网格员每半月,区、镇、办事处联防队每月集中排查一次涉铁矛盾纠纷,健全地铁联合调处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要明确主办单位,落实责任人,实行包保责任制,努力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地铁层层建立涉铁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努力获取预警性深层次信息,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早处置。区、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接到市网管中心各类险情处置指令后,需迅速处置,并报告处置结果。一旦发生冲击铁路、拦截列车等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应快速反应,铁路有关部门和区、镇、办事处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按照工作预案,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地铁护路组织和公安机关要服从统一指挥调度。
4、地方和铁路部门在组织爱路护路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类专项斗争、重点治理、集中清查等重大活动时,要通盘考虑,相互沟通,统筹安排,地铁各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分工合作,协同动作。
5、进一步强化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铁路周边治安环境防控纳入社区警务和警治联勤工作范畴。社区警务室、警治联勤点在开展有关活动时,应尽可能通知驻点铁路民警参加,使驻点民警更好地了解、掌握周边治安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一开展相关工作。
6、各级综治工作机构将平安铁路线建设纳入平安创建总体规划,制定联创工作方案。铁路公安机关应与重点村、校等开展“警地”、“警校”共建平安联创活动,使“保一方平安”和“保一线平安”有机结合。
(三)宣传教育制度
各级护路组织应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爱路护路、铁路运输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各级综治工作机构将爱路护路、铁路运输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每年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及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均应安排爱路护路宣传内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搞好工作协调。
2、教育部门应督促铁路沿线各学校将爱路护路教育按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纳入教学计划,宣传教育任务纳入法制副校长和班主任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撰写爱路护路作文、纳入学生班会、周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生与家长携手爱路护路保平安活动,协助上级护路组织和铁路公安机关开展“爱路护路小卫士”评选表彰。
3、涉铁各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应利用各种会议开展教育活动,采取墙报、专栏、标语、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爱路护路宣传,以十户联防为基础,以牲畜养殖、机动车辆车主、“五残人员” 户、顽劣儿童、释解人员户为重点对象,开展包保宣传,使爱路护路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4、铁路公安部门应为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图片、资料、手册及其他宣传物品的保障,派员担任学校爱路护路教育辅导员,派员参与地方护路宣传讲课。
5、每年3月、9月确定为全市“爱路护路”宣传月,各级护路组织应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
(四)护路巡查制度
1、铁路专职护路联防队的守护巡查按上级规定执行。
2、镇、村级护路联防队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守护巡查。
分散守护巡查:
聘请铁路护路网格员,人员选用及工作职责等按照《潜江市汉宜铁路护路网格员条件、职责及奖惩办法(试行)》执行。
集中守护巡查:
由镇护路联防队根据平安创建要求,按照每月不少于3次组织联防队员集中守护巡查。村(社区)级护路联防组织每月不少于4次组织联防队员集中守护巡查。
3、春节、“五一”、“十一”及全国主要节会期间和敏感时期,地方公安机关应协助铁路公安机关开展重点守护巡查。
(五)护路责任制制度
l、铁路护路实行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各级铁护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承担铁护工作领导责任。铁护工作目标管理应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和平安建设验收。
2、涉铁区、镇、办事处综治机构应将村(社区)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对治调主任管理,设定一定分值,凡发生涉铁刑事、治安案件,“五类”危行问题,路外伤亡,耕牛上道,损毁防护网等问题的,均应扣除相应分值,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以铁路沿线基层组织为依托,逐步推行铁路治安包保责任制,与沿线住户签订铁路治安目标责任书。
4、由铁路公安机关和基层治调组织及护路网格员与耕牛养殖户主、“五残人员”及顽劣儿童监护人签订监管责任书;由地铁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和基层治保组织与废旧收购站点和小烘炉业主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监管工作纳入上述单位年度工作考评。
5、发生铁路治安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因失职、渎职造成铁路治安问题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情节追究责任:单位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交流,情况报告制度
1、按照“信息共享”原则,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护路联防组织、公安机关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情况通报制度。
定期通报:市级应每月通报一次,区、镇、办事处护路办每半月通报一次。通报当前治安状况,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同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不定期通报:发生或发现危害铁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涉铁不稳定因素、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各类案件,以及进行阶段性、专项性的重要工作部署时应及时通报。
2、建立工作交办、情况报告制度。日常工作情况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报和不定期报。下级铁护办应按规定向上级铁护办报告情况,铁路公安派出所向市护路办抄报有关情况。
月报。辖区内涉铁治安和涉铁隐患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
季报。辖区内涉铁治安和涉铁隐患情况分析及简要工作情况回顾,上级要求填报的数据报表等。
半年报。辖区内各类涉铁问题分析,半年工作总结,上级要求填报的数据报表等。
年报。年度工作总结或自我考评报告,下年度工作计划,上级要求填报的数据报表等。
定期报告时间为本月、本季、本年度的最后一日。
不定期报告。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情况;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工作总结;上级铁护组织要求进行的专报等,应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报告。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变更,护路联防队人员牺牲、伤残或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况应随时报告。市网管中心将上级指示、有关部门要求或护路网格员险情信息等情况,及时向区、镇、办事处交办,区、镇、办事处及时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应边处置边报告:发生爆炸、破坏铁路造成运输中断;因治安问题造成行车重大、特大事故;发生10人以上哄抢运输物资或铁路器材;因治安或自然灾害导致列车脱轨以上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重伤5人以上路外伤亡;发生群体性冲击铁路、拦车断道以及其它涉铁重大治安问题。
(七)督办制度
l、各级铁护组织对辖区内护路联防工作有指导、督办权。督办分为工作督办、重点问题督办。
2、对安排部署的护路联防工作任务、日常工作的开展、具体措施的执行、责任制度的落实等均可进行工作督办。
3、对发生涉铁案件的侦破、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突出问题的治理、治安混乱地区或路段的整治,以及领导交办或社会各界反映的涉铁问题、涉铁工作均可进行重点督办。
4、督办一般为逐级督办,必要时也可越级督办。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派员现场督办。
5、被督办单位应就督办事项制定工作计划(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报告工作进度。督办事项完成后,应写出自查报告申请验收。
(八)表彰奖励制度
1、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实行年度评比表彰和专项工作评比表彰制度。
2、表彰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其形式包括:通报表彰、授予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奖金或奖品。
3、市级年度表彰奖励每年组织一次,由市综治委作出表彰奖励决定。各区、镇、办事处表彰奖励事宜自行决定。
4、专项工作的评比表彰在专项工作结束后,由各级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适时作出决定。
三、铁路护路联防档案台帐建设规范
1、市护路办应建立以下档案、台帐
档案类:
①组织建设类。包括本级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任职文件,区、镇、办事处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任职文件,基层护路联防队、护路网格员统计表,各级护路联防组织职责任务,辖区内铁路公安派出所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②制度类。包括上级规定和本级出台的各类护路联防工作制度等。
③工作类。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宣传教育计划(方案);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小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总结;评比表彰通知、决定;护路联防责任书、检查考评方案、考评结果;重点问题督办通知、验收情况;地铁共创平安规划、平安铁路线创建方案、自查自评报告;应急工作预案等。
④情况信息类。包括地、铁公安机关情况报告;区、镇、办事处工作情况报告;情况通报、简报;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等。
⑤上级来文类。包括上级关于护路联防的通知、方案、指示、会议文件材料等。
台帐类:
①会议记录台帐;
②区、镇、办事处铁路公安机关涉铁刑事、治安案件报表、汇总表;
③区、镇、办事处涉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汇总表;
④区、镇、办事处铁路公安机关涉铁危行问题报表、汇总表;
⑤辖区内废旧收购站点、小烘炉登记表;
⑥铁路沿线大牲畜、机动车辆、“五残人员”、释解人员统计表。
2、区、镇、办事处护路办应建立以下档案、台帐
档案类:
①组织建设类。包括本级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任职文件;基层护路联防组织登记;本级及基层护路联防组织包括护路联防队员、护路网格员姓名、职责任务;驻点铁路民警、护路网格员联系方式等。
②制度类。包括上级规定和本级出台的各类护路联防工作制度。
③工作类。包括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宣传教育安排、宣传资料、工作小结;阶段性工作安排、工作小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小结;护路联防责任书、检查考评方案、考评结果;地铁平安联创方案。自查自评报告;评比表彰材料;工作经验、调研报告;应急工作预案等。
④上级来文类:包括上级关于护路联防的通知、指示、方案、会议文件材料等。
台帐类:
①会议记录。
②涉铁刑事、治安案件登记。
③涉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
④涉铁危行问题登记。
⑤辖区内铁路沿线大牲畜、机动车辆、“五残人员”、顽劣儿童、释解人员、废旧收购点、小烘炉登记。
⑥道口、桥梁、涵洞登记。
3、村(社区)委会应建立以下档案、台帐:
档案类:
①本村(社区)铁路护路组织成员名单和护路网格员名单、工作职责、任务,与铁路驻点民警的联系方式。
②宣传教育、护路巡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护路联防责任等制度。
③年度护路联防工作安排、创建平安铁路工作计划、工作小结。
④与耕牛养殖户、机动车主、“五残人员”、顽劣儿童监管人签订的责任书。
⑤上级来文等。
台帐类:
①会议(宣传教育)记录
②耕牛、机动车、“五残人员”、顽劣儿童、释解人员登记。
③涉铁治安问题登记。
④涉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
⑤护路巡查登记。
4、学校应建立的档案、台帐
档案类:
①本校护路联防、护路教育组织(合一)名册;
②年度(学期)护路教育安排,组织学生护路守护巡查安排,年度工作总结;法制副校长、爱路护路辅导员聘书、工作职责;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考核情况;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资料、讲义;“爱路护路小卫士”评选表彰资料;学校、学生、家长签订的爱路护路保平安公约等。
台帐类:
①会议记录。
②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③涉铁问题登记。
④重点学生及帮教情况登记。
5、地方公安派出所应建立的档案、台帐同区、镇、办事处护路办。
6、铁路公安派出所应建立的档案、台帐按上级铁路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
主题词:综合治理 铁路护路 工作规范 成立 通知
报 送: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
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
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潜江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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