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盗铁路行车设备、线路设备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对拆盗铁路行车设备、线路设备,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以盗窃铁路设施、设备,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危及行车安全,足以造成列车颠覆危险或行车事故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