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翻越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的,或者行走铁路或在禁止通行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不听劝阻的,应如何处理?
对翻越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的,或者行走铁路或在禁止通行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依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九十七条,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