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铁护路联防工作模式 确保高铁安全畅通
面对进入高铁时代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高铁在建、护路在线”理念,努力探索,初步构建起广西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模式,确保了广西高铁建设和运营安全。
明确高铁护路工作思路
提升高铁护路政治责任意识。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多次乘坐动车检查高铁安保工作,高铁沿线各市领导通过添乘动车,到建设工地、高铁车站调研等方式,检查高铁沿线治安状况,指导工作。各级护路办坚持把高铁护路工作作为护路工作的重中之重,给予优先保障。
探索创新高铁护路工作模式。自治区护路办组织召开高铁沿线有关市县护路办、沿线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和协调会9 场次,确定工作模式,研究制定了《广西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管理规范(试行)》,并以此作为全区开展高铁护路工作的指导和依据,形成了纳入常态化管理的广西高铁护路工作长效机制。
优化高铁护路工作载体
严格高铁护路责任目标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原来没有铁路、新建高铁经过的桂林市龙胜、恭城、阳朔县,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贺州市钟山县等6 个县(市)建立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现了高铁沿线护路组织机构全覆盖。二是实施责任目标管理。高铁沿线各级护路组织层层签订《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细化高铁护路责任,强化护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三是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各市开展高铁护路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奖惩。
落实高铁护路队伍工作责任。一是落实高铁辅警巡守责任。在高铁沿线按照每4-5 公里设置一个岗亭,配备4 名辅警,由铁路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铁路公安机关对高铁辅警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和奖惩。二是落实高铁护路志愿者工作责任。在高铁沿线按照每两公里1 名的标准组建高铁护路志愿者队伍,由相关县(市区)护路办负责日常管理,对高铁护路志愿者实行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和奖励。三是建立高铁治安群防群治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关注高铁安全,采取“一事一奖”、评先表彰等方式调动沿线群众参与高铁护路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扩大维护高铁安全的队伍和力量。
深入开展平安高铁创建活动。在高铁沿线广泛开展“护路安全村(社区)”、“平安铁路示范学校”、“平安站区”创建活动,提高创建要求,严格考核命名,加大奖励力度,推动平安高铁创建工作,促进“两杜绝、三防止”目标实现。
完善高铁护路协作机制
规范路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自治区护路办牵头组织,在钦州市召开路地联防联控工作协调会,建立工作试点,设立专门工作场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试行有市、县(市区)护路办、铁路公安处、相关铁路单位共同参与的路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问题处理及时,为解决影响高铁安全和群众生产生活突出问题搭建有效的工作平台。
完善接边地区护路协作机制。南宁市与钦州市建立南钦高铁接边护路联防机制,与贵港市建立南广高铁接边护路联防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工作,取得了安全共保、平安同创的效果。
建立路地公安护路合作机制。路地公安机关建立了以“一村一警”警务联动为平台,以“联打、联治、联防、联控、联宣、联动”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机制,实现路地公安护路合作工作机制化和常态化。
确定高铁护路工作重点
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根据高铁沿线地域民族等特点,通过主题教育、文艺演出、走村入校、刷写固定标语、板报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高铁安全常识,做到高铁知识家喻户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护路组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每月一次定期开展排查、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对建设及遗留问题,采取“协调铁路建设指挥部、地方铁建办、铁路派出所对问题进行先期会商,清理矛盾根源,再组织施工单位和当地政府五家联动”的方式予以解决。
开展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在高铁开通前分线召开高铁联调联试治安环境治理工作协调会,协调高铁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路地相关部门大力整治高铁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从源头切断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护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