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4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情况
及2015年护路工作打算
十堰市护路办
2014年以来,我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省护路办和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护路办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平安十堰”建设整体布局,坚持“矛排稳路、防控保路、整治优路、平安护路、宣传兴路、机制强路”的工作思路,以春运、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武汉会议”、“APEC会议”期间铁路安全畅通为主线,全面落实护路联防各项措施,实现了“未发生涉铁恐怖活动、未发生涉铁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涉铁治安案件、未发生涉铁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铁路安全事故”的“五个未发生”目标,为确保辖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抓机制,实现护路联防齐抓共管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综治委坚持“保一方平安”与“保一线平安”紧密结合,切实强化沿线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一是做到“三个纳入”。即将铁路治安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涉铁矛盾纠纷排查纳入大调解机制、将护路联防日常工作纳入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把护路联防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建立铁路护路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年初通过签订专项护路目标责任书或综治责任书中的护路条款等形式,层层分解护路联防责任,重点把责任压实到沿线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村(居)民的肩上。三是地铁联动研究部署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按照省护路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铁联席会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护路办定期组织召开两次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襄阳铁路公安处、武汉铁路局襄阳工务段、十堰车务段、各涉铁县(市、区)护路办、各铁路派出所参加会议,就铁路护路反恐防暴、涉铁沿线、站区安全隐患及整治、铁路护路联防进网格等工作进行研究商议,联动推进铁路护路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整治,净化铁路沿线及周边环境
一是认真做好敏感时点护路工作。对春运、全国“两会”、“六四”、“十八届四中全会”、“武汉会议”、“APEC会议”等敏感时点护路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公安部门联合武警十堰支队加大火车站及周边动态巡逻和24小时巡逻防控力度,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中秋节期间,市委书记周霁突访十堰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检查反恐安保工作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8月21日,全市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百日行动”动员会,将铁路反恐防暴工作纳入全市“五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中,明确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十堰车务段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联络员,共同做好铁路反恐防暴工作。
二是深入排查化解涉铁矛盾纠纷。加强市、县、镇(办)、村四级涉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涉铁重大事项纳入《十堰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评估范围,对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涉铁重大事项,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化解。坚持开展涉铁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活动,注重加强对铁路建设中占地赔偿、环境污染、施工遗留等重大涉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确保了各类涉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及时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涉铁矛盾纠纷30起,化解30起,有效防止了涉铁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建立“集中梳理、归口管理、联手处置、限期整改”工作模式,运用综治维稳手段,重点对铁路沿线的开荒种地、乱挖乱建、违章建筑、废旧物品进行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妥善处理了十堰市嘉强采石场在武当山火车站上方采石影响行车安全问题,在该处新修了一条40米长2米宽的防洪渠,确保了我市辖区铁路汛期安全。积极开展对全市境内铁路沿线清理违章建筑、补齐沿线防护网缺口、加强沿线牲畜养殖管理等常规性工作,及时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四是做好铁路沿线防控工作。根据“常规排查不松懈,重点防控要突出”的原则,全市各铁路护路组织突出重点做好铁路沿线的防控工作。强化地铁双方密切配合,对铁路站区、隧道、桥梁、涵洞、编组站等重点部位,布建扎实有效的技防、物防设施,构建“天网、地格、人巡”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格局。加强公跨铁立交桥管理。按照省护路办《关于调查了解公跨铁立交桥移交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铁护办电〔2014〕10号)传真要求,迅速对辖区内公跨铁立交桥进行摸排,做好公跨铁立交桥调查及安全管理,经摸排,全市境内有公跨铁立交桥5座,其中2座已移交,还有3座未移交。加强铁路沿线周边流动人口、“五残”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的摸排,今年以来,共对全市53名铁路沿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了监护管控救治责任,从源头上预防了行人危行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心下移抓基础,推进平安铁路示范创建
一是打牢平安铁路创建基础。在学习借鉴潜江等地护路联防经验的基础上,十堰市护路办在全省统一部署之前,于年初制定印发了《十堰市铁路护路“平安村”、“光荣户”、“信息员”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6个涉铁县(市、区)广泛部署开展了铁路护路“平安村”、“光荣户”、“信息员”评选专项活动。市护路办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联系,印制了“平安村”、“光荣户”争创公示牌(绿底白字),公布了市护路办、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十堰车站派出所联系电话,对年底评选上的村和个人,公示牌由绿底换成红底白字,并给予一定奖励。各涉铁县(市、区)均拿出护路经费的20%,作为这项活动的奖励,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开展此项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前,评选工作已经初步完成,全市6个涉铁县(市、区)已评选出首批47个“平安村”、205户“光荣户”、156名“信息员”,待市护路办审定后予以表彰奖励。
二是注重护路舆论宣传氛围。按照省护路办要求,积极参加全省“学习《新条例》,全力保畅通”主题征文活动,经市护路办广泛动员宣传和各地各部门择优推荐,我市共上报经验材料、摄影、书画等优秀参赛作品16件。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我市铁路护路联防经验做法,今年以来,先后在中央综治委《铁道护路联防》杂志上发表了《湖北省十堰市五措并举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护路联防工作》、《湖北省十堰市武当路街道办事处护路联防工作成效显著》、《湖北省十堰市坚持“六重”导向做优护路工作》等多篇稿件。各地各部门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采取护路队员深入铁路沿线入户宣讲、在沿线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加强爱路护路宣传。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印发护路宣传资料1.2万余份,投入经费3万余元,全市铁路沿线群众铁路护路联防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幅提高,为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健全护路联防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部门、单位责任制,层层签订年度护路联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铁路护路联防各项工作落实到地铁各部门、各单位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将领导干部抓护路联防的实绩,与考核、奖惩直接挂钩的制度、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护路联防的责任主体、范围、内容,完善地铁各方有责、分工明确的护路联防责任制体系,进一步形成了铁路护路联防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积极加强与省内外相邻市县经验交流,充分发挥铁路护路联防区域协作组织的作用,有效推进了合作机制向部门延伸、向地区拓展,不断完善了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四是充实平安铁路队伍力量。切实加大对辖区内行政公安、铁路公安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警种作用,集中警力进村入户访查和巡线检查,提高见警率、上线率和覆盖率,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在铁路沿线各村建立以综治协管员、治保主任、平安中心户长、基干民兵为骨干的兼职巡逻队伍,在铁路护路专职护路队的指导和带领下,进行巡逻协防。推进护路联防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日常管理培训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使护路队员成为法律知识宣传员、发动群众的工作员、责任落实的督查员和铁路治安信息员。加大护路经费转移支付和地方配套资金追加力度,确保全市铁路干线、支线有人防护、有钱干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委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新常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及“武汉会议”精神,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平安铁路”创建。以“平安铁路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平安铁路创建活动延伸至多个层面,继续深化铁路护路“平安村”、“光荣户”、“信息员”评选活动,提升群众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参与率。二是围绕“武西高铁”服务。高度重视“武西高铁”铁路项目,把握全市铁路建设良机,各地综治铁路护路组织提前介入,主动协调,积极掌握沿线治安动态,确保“武西高铁”铁路项目在我市顺利进行。三是强化“矛盾排查”整改。继续实行涉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上报和零报告制度,着力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时期的矛盾排查及稳控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铁多方协作,会同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坚决取缔铁路沿线非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设备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沿线治安隐患。四是优化“护路宣传”氛围。认真组织各地继续开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爱路宣传教育活动。挖掘护路文化内涵,总结护路时代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提高铁路护路联防信息员、通讯员能力水平,积极配合中央、省护路办开展专题报道,展示铁路护路工作的新成绩。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