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4年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汉宜铁路潜江段运输安全和沿线治安稳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度》、《潜江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特制定2014年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强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制。《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为此,我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统一领导,铁路护路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地铁双方整体联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奖惩兑现。健全定期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安全协作、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制度。
二、深化开展平安铁路创建活动。围绕创建 “平安铁路示范县市”的工作目标,各镇、区、办事处要高标准开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制定新的目标,争取我市跻身“平安铁路示范县市”行列。
三、不断完善涉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涉铁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定期上报,做到村(社区、分场)每周排查一次、镇(区、办事处)半月排查一次。对重大涉铁矛盾纠纷,集中调处,限期解决,防止矛盾激化,防止酿成群体性事件。
四、及时排查整治涉铁突出治安问题。经常开展涉铁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明确重点区段和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班,明确责任,期限整治,挂牌督办。要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和运输安全的犯罪活动,确保铁路沿线治安平稳。
五、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镇(区、办事处)护路联防巡逻队每月巡逻不少于3次。村(社区、分场)护路联防巡逻队每月巡逻不少于4次。加强对留守儿童、高龄老人、“五残”人员特别是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监管。加强对牲畜养殖户、废品收购户、大型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工作。加强与护路网格员的紧密联系和工作配合。做好铁路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防守和防自然灾害的演练。
六、认真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印发爱路护路宣传标语、墙报、板报,组织文艺演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爱路护路宣传活动。
七、健全完善各级护路工作机构。做到铁护工作有领导抓、日常工作开展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持与市铁护组织的联系畅通。高效落实上级铁护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用好“潜江市护路护线工作网”。切实做好台帐、档案、报表等基础工作。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市综治委和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实行奖惩兑现。对评选出的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严重危害铁路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和事故的地方,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若镇(区、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潜江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镇(区、办事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2014年元月15日